说法 | 半年退货手机77次?网购反悔权还要正当使用
栏目:理论探讨日期:2024-08-27作者:人民网 原创稿阅读:2648
导读:
showPlayer({id:"/pvservice/xml/2024/8/27/10ae6c88-52e4-4a8d-900e-db86af788fa6.xml",width:640,...
陈某在某电商平台下单购买4台手机,试用后觉得不满意,第二天在平台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却被拒绝。
原来,近半年来,陈某在该平台购买了106部手机,同时,又在平台生成了多达77个手机的退货售后订单。
平台认为,这样的高退货率不合常理,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平台的做法是否合理?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以无条件使用?法院又将如何判决?本期“说法”栏目带你关注。(金歆)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下一篇:贵州黔西:农家晒秋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