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统计局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报告
栏目:社会动态日期:2022-04-30作者:阅读:6848

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选题调研的通知》要求,西峡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迅速行动,在全县从事种植业及相关活动的规模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选取15家进行重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被调查户基本信息情况
从调查问卷汇总情况看,此次调查,我们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家庭农场2家、食用菌、中药材、猕猴桃规模经营户8家。经营主体成立时间在4-6年的3家、7-9年的4家、10年及以上的8家;
在被问及“除种植业外,还从事哪些经营活动”时,选择农产品加工的6家,占40%,选择销售服务的7家,占46.7%,选择农资、农机服务的1家,占6.7%,选择技术、信息服务的4家,占26.7%,选择其他的有3家,主要是种植粮食作物、菌棒加工和经营冷库,占20%;
在被问及“农产品主要销售方式”时,选择自销的7家,占46.7%,选择中间商经销的8家,占53.3%,选择按生产订单销售的3家,占20%,选择网络销售的5家,占33.3%;
在被问及“经营资金主要来源”时,选择自有资金的12家,占80%,选择民间借贷的3家,占20%,选择银行贷款的5家,占33.3%,选择政策性帮扶资金的2家,占13.3%;
在被问及“您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时,选择市场信息不准确的3家,占20%,选择政府惠农政策不了解的2家,占13.3%,选择融资贷款困难的9家,占60%,选择缺少专业人才和技术指导的5家,占33.3%,选择生产基础设施落后的7家,占46.7%,选择产品销售渠道单一的8家,占53.3%;
在被问及“您认为新冠疫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时,选择农产品销售的15家,占100%,选择物流、仓储的9家,占60%。
(二)生产经营情况
从生产经营情况看,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从业人员598人,较2020年的561人,增加37人,增长6.6%;2021年实际经营耕地面积7504亩,较2020年的7485亩,增加19亩,增长0.3%,其中:流入面积7220亩,较上年增长0.3%。
2021年土地承包费用2484760元,较2020年的2468560元,增加16200元,增长0.7%,亩均331.12元(主要是药村种植多为山坡地,故承包费用较低),较上年增长0.4%;用工费用7706800元,较2020年的6884575元,增加822225元,增长11.9%,亩均1027.03元,较上年增长11.7%;灌溉费用30100元,较上年持平;农机费用745500元,较2020年的744100元增加1400元,增长0.2%;种子/种苗费用1004500元,较2020年的894000元,增加110500元,增长12.4%;农药费用344000元,较2020年的324000元,增加20000元,增长6.2%;化肥费用1730000元,较2020年的1712000元,增加18000元,增长1.1%;其他费用(主要是食用菌、猕猴桃种植中的所用的水泥杆、铁丝以及遮荫棚、布等费用)2311000元,较2020年1571000元,增加740000元,增长47.1%。
在农资使用上,化肥使用量277000公斤,较上年持平;农药使用量9240公斤,较2020年6840公斤,增加2400公斤,增长35.1%,主要是中药材在生长过程中,使用量逐年加大。
(三)经营效益情况
从经营效益情况看,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产值)58744500元,较2020年的52866000元,增加5878500元,增长11.1%。从分品种看,2021年食用菌产量339750公斤,较2020年的278750公斤,增加61000公斤,增长21.9%,实现销售收入(产值)11794500元,较上年增加1104500元,增长10.3%;2021年中药材产量2532400公斤,较2020年的2339700公斤,增加192700公斤,增长8.2%,实现销售收入(产值)33759000元,较上年增加2117000元,增长6.7%;2021年园林水果(主要是猕猴桃、樱桃等)产量1603500公斤,较2020年的1345500公斤,增加258000公斤,增长19.1%,实现销售收入(产值)13191000元,较上年增加2657000元,增长25.2%。
二、西峡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特点
西峡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农业龙头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种形式。截止2021年底,全县共有市级农业龙头加工企业29家,家庭农场8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231家,新增68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新申报省级示范社3家,市级示范社24家,县级示范社65家。合作社成员4.5万户,农民出资总额超过8亿元,带动5.2万个农户,在发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拉动农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的主力军,呈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其主要特点是:
(一)政府引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一是大力宣传引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乡镇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鼓励农村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才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快提高优势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把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做优做强。二是鼓励土地流转。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以合作社租赁农民土地形成制种、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生产体系,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租地、农民再返聘打工的模式,有效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三是提供金融支持。政府联合邮政银行通过政银担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支农贷款服务。近年来,共发放支农贷款124笔,累计提供贷款资金4147万元,有力支持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建设。四是项目重点扶持。近两年先后争取并组织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财政项目208万元,重点对50家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的发展项目给予了资金扶持,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
(二)规范运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组织各乡镇全面开展了“空壳社”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了摸排核查,按照“不漏一组”、“不漏一社”的要求,填制“一社一台账”,全面掌握各个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经排查清理出无实质性经营的“空壳社”217个。针对合作社排查整顿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税务、财政、林业、发改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思路和方法,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二是推动落实“五规范”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指导合作社特别是县级以上示范社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服务内容、规范民主管理、规范盈余分配,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议事、奖励惩处和股金管理等制度,进一步优化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合作社总账、分类账、成员账户账、固定资产账等账薄,按合作社财务制度编制收支计划,编制规范的会计账簿和凭证,增强财务规范性和透明度;倡导鼓励合作社开展统一服务,即:统一提供农资服务、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等;推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合作社成员的集体智慧,协作共进、共同发展;指导设立成员帐户,准确记录成员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交易额及返还盈余等;要求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比例不得低于60%,强化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水平。近年来,来共组织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专题培训6次,累计参加培训合作社达160家,培训人员230人次。通过培训,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收支和盈余分配制度,推行民主管理,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
(三)示范带动,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促共赢。一是重点培育,创建示范社。紧紧依托西峡主导产业,选择产业特色明显的合作社,如龙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孙氏香菇种植合作社、向日葵中药材合作社等为典型,给予重点指导和培育,积极支持指导其创建各级示范社。二是打造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质量提升为先导,重点指导和督促各级示范社率先建立健全各项基本运行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上墙,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建立正规的账册账薄财务,按规定设立成员帐户,盈余分配按交易量(额)进行分配,树立起示范社的标杆形象,以点带面引领更多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发展水平。三是促进协作,组建联合社。为了更好地服务和壮大菌、果、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体系更加紧密地协作联合,促进形成利益共同体。目前以向日葵中药材合作社、孙氏菌业合作社、龙江猕猴桃合作社为主体,联合相关产业合作社分别组建以菌、果、药三大特色产业联合社的工作已取得进展,得到了相关合作社的一致认可,下步将按程序组织进行申报。
三、存在主要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合作经营组织,在运行和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规模小,实力弱。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覆盖范围仅为本乡本村本村民小组,规模较小,结构单一,辐射带动能量弱,没有形成一定的气候,全县千余个合作社,还没有一家合作社产值达到跨千万、上亿元。
(二)服务层次较低。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比之前已经得到了相当大的进步,但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要进入市场的产品以初级或粗加工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科技含量低,没有形成新的发展模式与观念,市场竞争力较弱。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过于粗放,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财务制度也不健全。有些合作社发起人往往既是理事长,又是总经理,一人控制合作社,普通社员参与度低,对经营不关心;部分由专业大户、营销大户牵头领办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办人员兼职,与自身利益不直接挂钩,投入精力有限。
(四)人才缺乏,人员素质亟需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从管理人员到普通社员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还有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不会使用电脑,不能及时进行信息搜集、发布与沟通,不会开展线上业务。此外合作社中虽然都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但是技术人员少,且更新较慢,尤其是懂业务、会管理、有市场营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普遍缺乏,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合作社发展。
(五)资金匮乏,合作社发展受到限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也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保障,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目前许多金融机构考虑到风险因素,不愿向他们提供贷款,大多数合作社面临资金缺乏,规模体量普遍偏小,资金实力不强,融资难问题突出,导致持续投入能力弱,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1、强化培训,增强发展动力。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领头人开展培训。立足行政指导,规范合作社发展,积板主动地为农民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财务意识、实行科学管理。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鼓励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与发展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业,在人才流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储备人才。
2、进一步发挥好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农业推广技术中心的作用,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抓典型、树样板,以点带面。二是开展技术承包,实行有偿服务;三是引进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让专业大户、家庭及合作社广泛参与,逐步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是对经营规模大、懂技术,会管理,有经营能力的带头人建档立卡,建帐立制,逐步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及参与政府组织的招商推介活动。
3、制定鼓励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一是把土地流转列入国家综合开发资金项目予以扶持,这样不仅缓解土地使用计划矛盾,而且也为法制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有序流转,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引导农户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规模经营的农户纳入家庭农场给予国家扶持、信贷支持和用地倾斜。二是建立政府公共流转平台,鼓励工商界参与四荒开发,吸引投资者发展股份制农业合作,走出一条大龙头带动大基地,大基地带动大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路子,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步伐。
4、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发挥政府职能,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业主与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系统对接,解决融资贷款困难,尽力解决好用地难以及影响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问题,适当给予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补贴,完善相关信息服务体系、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农村经纪人队伍体系、农产品运销服务体系建设。(作者系西峡县统计局 袁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