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多次讨要难和解 细心执行促案结

栏目:基层动态日期:2022-06-08作者:阅读:6644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蔡壮 刘芮廷)达成和解又不遵守约定履行义务,多次讨要仍置之不理……看永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何“软硬兼施”,调解与强制执行“双管齐下”,顺利执结案件,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

本网讯(永吉法院蔡壮 刘芮廷)达成和解又不遵守约定履行义务,多次讨要仍置之不理……看永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如何“软硬兼施”,调解与强制执行“双管齐下”,顺利执结案件,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末,家住永吉县口前镇的被执行人王某以家用为由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孙某借款35000元,并承诺按照月利2分,截止到2021年6月1日,共计产生利息21350元。期间刘某、孙某二人多次向王某讨要欠款,王某起初声称会尽快还款,再到后来直接说没钱。刘某、孙某二人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令王某立即偿还欠款,但王某一直未能履行,于是刘某、孙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再宽限一些时间,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产生的后果,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之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本以为案件到此可以结案了,谁成想王某到了约定日期仍不还款。刘某、孙某又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当机立断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名下的一块土地已被当地建设水库占用,可能存在补偿款。执行法官立即展开工作,走访村委会时被告知确实存在补偿款,但是补偿款是直接打到村集体账户,也不清楚什么时间到账,执行法官又先后跑去相关管理部门询问款项到账具体时间,经历一波三折后,终在集体账户划出相应款项,将执行款还给了刘某、孙某,两人对结果十分满意,并对执行法官称赞不已。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