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保护双方权益
栏目:基层动态日期:2022-08-12作者:魏海智阅读:6843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李崇凯 吴青松】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
正义之声网讯【李崇凯 吴青松】临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在秦某某与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沈某拖欠秦某某种子、化肥、农药款5500元,经临江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沈某于 2022年5月1日支付所欠款项。但到约定时间沈某并未还款,秦某某遂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沈某询问后得知,沈某曾打算卖出玉米后,以此钱偿还债务,但疫情原因未能够及时卖出。沈某希望能够给他些时间,将玉米以合适价格卖出后,便可立即偿还债务。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当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村镇,向村书记了解当地买卖玉米价格,并通过调查得知玉米价格正处于上涨阶段。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权益保障,执行干警与申请人详细说明了情况,双方同意在一个月内将玉米卖出并支付欠款。2022年7月29日,被执行人沈某将5500元欠款交付至临江市人民法院,案件就此顺利结案。
临江市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时,在保障申请人权益前提下,同时尽可能保护被执行人权利,真正做到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贯彻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了双方权益,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实习编辑:闫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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