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检察】检察官走进看守所开展特殊的矫治教育

栏目:警示教育日期:2023-08-21作者:阅读:45730

导读: 每一个案件,都是他人的人生,甚至可以改变他人的整个家庭。为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推动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的落实,有效降低未成...


每一个案件,都是他人的人生,甚至可以改变他人的整个家庭。为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着力推动对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措施的落实,有效降低未成年人再次涉罪的风险,今天和大家分享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环境下我们办理的一起“小”案件。

走进看守所,开展特殊的矫治教育

家住河南唐河的陈某超是一名畜牧专业毕业的大学生。2015年,为响应唐河县委政府返乡创业的号召,他多方筹资800万元,在老家创办了一个养殖场。创办初期,养殖场效益还不错,每年有90余万元的收入不说,还解决了周边近20名劳动力的就业,因此被地方政府确定为扶贫基地。2022年12月,唐河县检察院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开展了“万人助万企”大走访活动,检察官吴阳、马潜受委派到养殖场走访。

“我今天零距离感受了看守所里的生活才知道自由多可贵,我以后一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罪错未成年人董某某说。8月21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庞红哲带领三名罪错未成年人走进看守所,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矫治教育。


8月16日凌晨4时许,三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董某某、史某某、张某某乘车窜至西峡县北二环贵州习酒店门口,敲碎店铺的玻璃,盗走价值一万余元的烟酒。随后三人又将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汽车玻璃敲碎,但未发现贵重财物。

2023年8月17日,西峡县公安局对董某某等三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由于三人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西峡县检察院决定对三人开展矫治教育。









检察官庞红哲带领3名罪错未成年人走进看守所,实地参观了每个监区,直观地了解到在押人员的一日生活作息及改造情况,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让他们的心灵深处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并对三人开展了情绪管理、“临界预防”及心理疏导,告诫他们要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走出监区后,3名罪错未成年人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不再触犯法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人。

此次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是我院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紧密结合的有效尝试,我院努力将案后预防和帮教转变为事先预防和特殊矫治,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今后会进一步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将帮教工作从案内延伸至案外,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