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官”公园普法
栏目:警示教育日期:2023-10-31作者:人民法院报阅读:1743
导读:
为加大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协同联动。
图为近日,鹤山法院首个“森林法官”易钊锋到省级森林公园大雁山森...

为加大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协同联动。
图为近日,鹤山法院首个“森林法官”易钊锋到省级森林公园大雁山森林公园开展普法活动,向前来登山游玩的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黄苑桦 何 奎 摄
(责编:马昌、梁秋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