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维权受阻,女法官调解力护公平正义
栏目:法治要闻日期:2023-02-28作者:阅读:5771

正义之声网(永吉法院李迎 刘芮廷)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接到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欠缺,证据不足,速审团队法官冯倩、赵子锐巧用调解方式,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某工地老板王某联系王女士要租借几台施工设备,约定租赁费11138元,租用日期为621天。此间双方一直电话联系,王某并未露面。签合同当天,王某工地员工闻某到场签字。闻某认为,自己就是替老板跑腿,便在合同上自作主张签署了名字:分别为闻某、老板王某及老板的合伙人张某。王女士也没在意,便让闻某将设备取走了。租赁期结束,闻某未将设备送回,王女士向闻某索要设备及尚欠的部分租赁款,闻某却说,自己只是替老板干活,这事应该找王某和张某,便将两人的联系方式给了王女士。张某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王某说自己谈好价格之后就将此事交给闻某去办,至于他到底把设备和钱弄到哪去了自己不知情。三人开始互相推脱,王女士只好提起诉讼,将王某、闻某、张某齐齐告上法庭。这之后,作为“关键人物”的闻某就再也没联系上。
受理案件后,冯倩、赵子锐联系到王某,王某说:“我谈好的租金我认,但闻某签的合同钱数,拿回来的具体都什么设备,我一概不知情,我只承认我租赁那部分,其余的东西,是干什么用了还是卖了我一概不清楚,我不能给原告要的那么多钱。”
王女士的证据不完整,只有当时的一张合同,出货单、取货单、收据、账本等各种凭证都没有。在帮助王女士分析利弊后,两位法官建议王女士走调解渠道,或许还有把钱要回来的可能,得到王女士的认可,也让她对解决问题燃起了新的希望。由于王某在外地,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将调解意见告知王某,但王某当即表示不同意,于是两位法官推心置腹劝导王某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经过法官不懈努力,王某同意出6000元,王女士对这个金额也认可,在法官的见证下,王某通过微信转账将6000元打给了王女士,收到回款的王女士热泪盈眶,当场书写了撤诉申请书并发给了王某,在王女士的连连感谢中案件以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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